重庆交通开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就轨道交通运营筹备设备管理、部分专业维修管理体系(车辆段设备、供电)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磋商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磋商保证金
(万元) |
成交数量
(名) |
备注 |
1 |
轨道交通运营筹备设备设施维保体系、部分专业维修管理文本(车辆段设备、供电)、运营安全管理文本咨询服务 |
147 |
0 |
1 |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供应商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有)。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应具备总公司相关授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专业技术能力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行为。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具有标准制定或咨询相关服务。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供应商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对磋商文件的质疑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2月24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北站北广场公交枢纽站务楼3楼;联系人:张丰 张老师 ;联系电话:13883205264。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2月28日北京时间10:00
(六)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3月2日北京时间10:00
四、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四)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丰
电 话:(023)
手 机:13883205264
邮 编:401120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重庆北站北广场公交枢纽站务楼3层